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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仲介人員(國家考試經紀人執照或公會營業員執照)
收費: 房屋(租賃)1.5個月租金、買賣成交價6%
租賃: 最重點工作~慎選房客
特別注意品性不良、及經濟不良
普通仲介只要成交,不管房客素質,極力促成,簽約後,一般仲介撤出,後續有狀況,由屋主痛苦處理
良心仲介:苛求房客素質,讓屋主後續順利平安
租賃管理人員:公會租賃管理人員執照
一般收費租金每月10%~15%依照種類、型態、複雜程度。
租賃管理人員: 代替房東管理(代管)
四大工作:
1.房屋、設備點交
2.收租金跟押金保管(租金扣除代管費用、修繕費用剩餘轉房東)
目前由房東收租金跟保管押金'讓房東較有實在感
3.日常維護修繕處理
4.房東房客糾紛協調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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